再生醫學皮膚療法

法規狀況與證據水準說明

再生醫學皮膚療法

同一個「再生」可以指涉完全不同的材料:從脂肪分離出的細胞、以自體血液製備的成分、細胞培養上清液,或是外泌體產品。它們在法規上不屬於同一類,背後累積的研究也不是同一批。本頁把這幾類分開說明:美國公開文件寫了什麼、韓國先進再生醫療制度如何描述、已發表證據處在什麼階段、又有哪些不良事件被通報,目的是讓你能問出「要用在我身上的到底是什麼材料」,而不是靠一個名詞去推測。

發布日期 更新日期 醫學審核 金德夏
同一項目的名稱前後不一致
英文名稱為 Premium Regenerative Skin Therapy;韓文名稱寫的是幹細胞。所用材料未載明
美國核准的範圍
僅限臍帶血來源的造血幹細胞(造血前驅細胞);FDA載明目前沒有獲准的外泌體產品
美國的判定標準
21 CFR 1271.10(a):最低限度操作+同源使用;任一條未滿足即以藥品或生物製劑管理
韓國的制度
於指定的再生醫療機構,依經審議的研究或治療計畫實施;適用範圍寫的是重症、罕見與難治性疾病

這個療程項目究竟指的是什麼?

項目頁面沒有寫,而且同一個項目在兩種語言下的名稱並不一致。英文名稱是 Premium Regenerative Skin Therapy,完全沒有提到細胞;韓文名稱出現的卻是幹細胞。選項以容量列出——30cc、60cc、120cc,另有一個一日套裝——但頁面沒有說明這些數字指的是抽取的脂肪量、處理後的量,還是注入的量。材料同樣沒有載明:從自體脂肪分離出的細胞、以自體血液製備的成分、細胞培養上清液、外泌體產品,都可以掛在同一個名詞下販售,而它們在法規上與證據上都不是同一回事。本頁不猜測用的是哪一種,而是把每一類的公開資料整理清楚,讓這個問題能在諮詢時被提出,並且拿到可留存的書面回覆之後再作決定。

再生醫學皮膚療法諮詢規劃的抽象編輯視覺
資料來源: Abijou editorial visualization (AI-generated)說明性AI生成插圖,並非真實病患照片。

細胞、培養上清液與外泌體算同一類嗎?

不算,而本頁其餘內容都建立在這個區分之上。細胞就是細胞,例如脂肪組織經處理後取得的含細胞部分,FDA在給病患與消費者的再生醫療資料中就把它寫作基質血管組分(SVF,脂肪來源細胞)。外泌體不是細胞:它是細胞釋出的囊泡,FDA載明「用於治療人類疾病與病況的外泌體,以藥品與生物製劑加以規範」。細胞培養上清液又是第三種東西,指培養過細胞的那部分液體,內容物取決於製程以及之後做了哪些處理。行銷用語把三者壓縮成一個詞,法規不會,研究文獻也不會——它們是分開探討的。因此「到底用哪一種」不是枝微末節的追問:答案決定了適用哪一套規則,也決定了有沒有可以對照的證據。

資料來源: FDA — important patient and consumer information about regenerative medicine therapiesFDA — public safety notification on exosome products (2019-12-06)FDA consumer alert — regenerative medicine products including stem cells and exosomes

美國實際核准的範圍有多大?

範圍很窄,FDA寫得相當直接:在美國取得核准使用的幹細胞產品,只有來自臍帶血的造血幹細胞,也就是造血前驅細胞。同一份消費者警示也載明,目前沒有任何取得核准的外泌體產品。這兩句話能延伸到哪裡,有兩條界線。第一,這份警示通篇沒有觸及美容用途,因此對醫美療程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第二,FDA同時告訴美國消費者:如果你為這些產品付費,或在臨床試驗之外被提供這些產品,很可能是受到欺騙並且被非法提供——這句話說的是FDA自己規範的市場,也就是美國。它不是對韓國法律的描述,不是對韓國醫療機構的描述,也不是對美國境外任何一項處置的描述。把它跨境套用,會同時說錯兩套制度。

資料來源: FDA consumer alert — regenerative medicine products including stem cells and exosomesFDA — important patient and consumer information about regenerative medicine therapies

在美國,判定是不是藥品的標準是什麼?

兩條標準,必須同時滿足才適用較寬鬆的那一類。FDA關於人體細胞、組織及細胞組織類產品(HCT/P)的指引把它寫在21 CFR 1271.10(a):一是最低限度操作,也就是加工過程沒有改變組織的相關特性或細胞的相關生物學特性;二是同源使用,也就是該材料在接受者體內發揮的基本功能,與其在捐贈者體內的基本功能相同。兩條都滿足,即以361類HCT/P管理,不經上市前審查;任一條未滿足,它就是藥品或生物製劑,在美國意味著研究需要IND(新藥臨床試驗申請)、上市需要BLA(生物製劑上市許可申請)。所以「細胞有沒有在實驗室擴增」「這份材料被說成在注射部位發揮什麼功能」不是技術閒聊,而是法規歸類的關鍵。適用範圍也要一併寫明:這套架構管的是美國境內,決定不了韓國的做法。

資料來源: FDA guidance — HCT/Ps: minimal manipulation and homologous use

韓國的先進再生醫療制度怎麼規定?為什麼不能與美國說法混用?

韓國有自己的制度,透過國家層級的先進再生醫療整合管理入口網站對外說明。依該網站的描述,先進再生醫療是在指定的再生醫療機構,依據經過審議的研究計畫或治療計畫實施,適用範圍則以重症、罕見與難治性疾病來描述。美容目的沒有出現在這段描述裡。把它與前面的FDA資料分開,在兩個方向上都重要:美國文件講的是在美國可以上市什麼,回答不了首爾的診所可以做什麼;韓國制度規定的是境內實施要件,也不涉及美國的核准狀態。註冊歸類、可使用的宣稱、認可的適應症都是逐國決定的,因此拿其中一套制度的說法去為另一套背書,本身就是尚未回答的問題。若對方把療程介紹為先進再生醫療,具體的問法是:依哪一項機構指定、哪一份經審議的計畫實施,能否出示書面文件。

資料來源: Korea — advanced regenerative medicine integrated management portalFDA consumer alert — regenerative medicine products including stem cells and exosomes

學會認定「已確立的幹細胞治療」有哪些?

是一份很短又很具體的清單。國際幹細胞研究學會(ISSCR)在給病患的資料中,把已確立的幹細胞治療描述為:針對血液與免疫系統疾病的造血幹細胞移植,以及皮膚與角膜移植。美容與抗老用途不在其中。同一份資料也列出應提高警覺的訊號:同一種治療被說成能處理多種不同疾病、宣稱沒有風險、需要病患自費支付高額費用。這些不是對某家診所的評斷,而是一種辨識方式——幫你看出一段說明何時從「已經確立的事實」滑向「正在被主張的說法」。當材料本身都沒有載明時,這條界線特別不容易分辨,而療程頁面也不會替你分辨。

資料來源: ISSCR — stem cell resources for patients

外泌體用於皮膚,人體證據累積到什麼程度?

比行銷的聲量少得多,而且有一份近期文獻回顧實際數過。2026年刊於《Dermatology Practical & Conceptual》、依PRISMA規範完成的系統性文獻回顧,針對外泌體用於皮膚年輕化,篩選了1,032筆文獻紀錄,最終納入21篇。其中多數屬於臨床前研究,也就是體外與動物實驗,人體臨床研究大約只有7到8篇。作者的結論是:仍需要標準化、規模更大、追蹤更長的臨床試驗;並指出細胞外囊泡的特性分析目前沒有公認標準,使得不同研究之間難以比較。與此並列的是前面提過的法規位置:在美國,用於治療人類疾病與病況的外泌體以藥品與生物製劑規範,沒有任何產品獲准,2019年12月FDA更因內布拉斯加州通報的嚴重不良事件發布公眾安全通知。證據處於早期階段,與沒有獲准產品,是兩件各自獨立的事實,兩者都應該出現在同一段說明裡。

資料來源: Exosomes in skin rejuvenation: systematic review, Dermatol Pract Concept 2026FDA — public safety notification on exosome products (2019-12-06)FDA consumer alert — regenerative medicine products including stem cells and exosomes

在脂肪移植中加入脂肪來源細胞的研究,能說明什麼?

那是外科情境下的問題,研究數量也不多。2025年刊於《Cureus》、依PRISMA 2020完成的系統性文獻回顧,探討在脂肪移植中加入脂肪來源幹細胞與基質血管組分(SVF),共納入12篇研究:5篇隨機對照試驗、7篇非隨機前瞻性研究。納入的研究報告了移植脂肪存活率與皮膚性狀指標的改善;在最長四年的追蹤範圍內,該回顧沒有通報感染、囊腫形成、脂肪壞死或腫瘤復發的增加。作者也同樣清楚地寫下限制:各研究方法學差異大、細胞處理方式未標準化、長期資料不足。由此有兩點提醒。這批文獻討論的是外科脂肪移植中的細胞添加,不能當成一個連材料都未載明的注射療程的依據。而「12篇異質性偏高的研究中沒有通報增加」,描述的是這些研究記錄到什麼,不是一個能搬到另一種處置上的安全性結論。

資料來源: Adipose-derived stem cell and SVF enrichment in fat grafting: systematic review, Cureus 2025

效果能維持多久?

效果能維持多久,完全取決於診所實際說明的是哪一種材料與處置,這裡涉及的三個類別都沒有給出單一數字。針對添加脂肪來源細胞或SVF的脂肪移植,2025年刊於《Cureus》的文獻回顧對部分研究族群追蹤到四年,並在這段期間內通報了移植脂肪存活率的改善;但存活率是橫跨多種不同方案統計出的外科指標,不能拿來當作這份菜單上其他項目的持續時間數字。針對外泌體產品,2026年的系統性文獻回顧納入的研究多數仍停留在臨床前階段,作者認為之後需要標準化、追蹤更長的臨床試驗,這個階段的證據還不足以在任何方向上支持持續時間的說法。建議先請診所明確說出實際使用的材料名稱,再問清楚它自己的數據(如果有的話)是在哪個時間點量測的,來自有對照的研究,還是來自診所自己累積的病例。

資料來源: Adipose-derived stem cell and SVF enrichment in fat grafting: systematic review, Cureus 2025Exosomes in skin rejuvenation: systematic review, Dermatol Pract Concept 2026

已經有哪些不良事件被通報?

有紀錄,而且相當嚴重。FDA給病患與消費者的再生醫療資料涵蓋未獲核准的產品,包括幹細胞、基質血管組分(脂肪來源細胞)與臍帶血,並列出使用後被通報的傷害:失明、腫瘤形成,以及感染——其中包含危及生命的血流細菌感染。2026年5月11日,FDA再針對來源於人體細胞或組織的未核准產品,向病患與消費者發出警告,提到包含死亡在內的嚴重傷害通報,並說明FDA未曾審查或查證這些產品的品質、安全性、純度與效價。這份紀錄與上一節的脂肪移植文獻回顧必須並列閱讀,而不是用其中一份去抵銷另一份:前者是美國市場上未獲核准產品的不良事件通報,後者是外科脂肪移植中一小批未標準化的臨床研究。兩者誰也取消不了誰,而一個連材料都沒有載明的療程屬於哪一種情形,本頁無法代為判斷。

資料來源: FDA — important patient and consumer information about regenerative medicine therapiesFDA — patient and consumer warning about unapproved products from human cells or tissues (2026-05-11)Adipose-derived stem cell and SVF enrichment in fat grafting: systematic review, Cureus 2025

諮詢時該確認哪些事,返國後的追蹤怎麼安排?

先把材料確定下來,其餘問題在那之前都無從評估。問清楚究竟用什麼——是從你自體脂肪分離的細胞、以你自體血液製備的成分、細胞培養上清液,還是外泌體產品——要具體名稱、要書面,而不是一個歸類名詞。問清楚細胞是當天取用,還是先在實驗室擴增,因為法規判定正落在這一處加工方式上。問清楚容量數字代表什麼、是否包含抽取脂肪的處置,以及那對你而言是一項獨立、有自身恢復過程的處置。問清楚產品名稱與製造廠商,以及在你接受療程的國家依哪一項註冊或哪一套制度實施;若被介紹為先進再生醫療,就問是哪一項機構指定、哪一份經審議的計畫。返國後的安排也在此時談定:返國後若出現狀況由誰處理、如何從境外聯絡、由誰檢視照片與紀錄、在本地先看哪一科。能給出具體回答,你才拿到了做決定所需的材料;若回應只是讓你安心的措辭,依ISSCR提醒病患的思路,那是該放慢的理由,而不是該預約的理由。

資料來源: FDA guidance — HCT/Ps: minimal manipulation and homologous useKorea — advanced regenerative medicine integrated management portalISSCR — stem cell resources for patients

細胞、外泌體、培養上清液與一個未載明材料的療程——差別在哪裡?

這張表把同一個行銷名詞所涵蓋的幾類東西分開列出。它不是排名,也不是療效比較:各列的出處是方法與提問都不同的法規文件與系統性文獻回顧,而第三欄所有法規敘述都只描述美國境內的狀況。

細胞、外泌體、培養上清液與一個未載明材料的療程——差別在哪裡?
類別指的是什麼美國的公開狀況(僅限美國)本頁引用的證據與應確認事項
臍帶血來源的造血幹細胞來自臍帶血的造血前驅細胞,用於移植FDA載明這是在美國唯一取得核准使用的幹細胞產品ISSCR把針對血液與免疫系統疾病的造血幹細胞移植,以及皮膚與角膜移植列為已確立的治療;其適應症是特定疾病,不包含美容用途
脂肪來源細胞(SVF、脂肪來源幹細胞)從本人脂肪組織分離出的含細胞部分,可能經過實驗室擴增,也可能沒有FDA將其與幹細胞、臍帶血一併列為提供給消費者的未核准產品;究竟依361類HCT/P或依藥品與生物製劑管理,取決於21 CFR 1271.10(a)的最低限度操作與同源使用一篇依PRISMA 2020完成的文獻回顧納入脂肪移植領域12篇研究(隨機5篇、非隨機前瞻7篇),報告存活率與皮膚性狀指標改善,且在四年追蹤內未通報感染、囊腫形成、脂肪壞死或腫瘤復發增加,同時載明方法學異質性、處理方式未標準化、長期資料不足等限制。需確認細胞是否擴增,以及情境是否與研究一致
外泌體與細胞外囊泡細胞釋出的囊泡,本身並不是細胞;培養過細胞的上清液又是另一種東西FDA載明沒有獲准的外泌體產品,並指出用於治療人類疾病與病況的外泌體以藥品與生物製劑規範;2019年因內布拉斯加州的嚴重不良事件通報發布公眾安全通知2026年的PRISMA系統性文獻回顧篩選1,032筆紀錄、納入21篇,多數為臨床前研究,人體臨床研究約7到8篇,並在缺乏特性分析標準的情況下呼籲進行標準化的大規模、長追蹤試驗。需確認具體產品、來源材料,以及有哪些書面資料說明其成分
頁面上列出的這個療程英文名稱為 Premium Regenerative Skin Therapy,韓文名稱寫的是幹細胞;分為30cc、60cc、120cc與一日套裝,但材料未載明,容量數字也沒有定義材料尚未確定,因此無法陳述其法規位置在材料確定之前,任何一類證據都無法對應到它。需確認材料、加工方式、容量數字的意義、產品名稱與製造廠商,以及依哪一套制度實施

本表所有法規敘述都只描述美國境內狀況,並已逐項標示。韓國的先進再生醫療是另一套制度、另一套要件,本表並未說明任何一家機構可以做什麼。系統性文獻回顧的結果描述的是被合併的那批研究,而不是個人結果;任何一列都不構成建議去做或不要做某項處置。

資料來源: FDA consumer alert — regenerative medicine products including stem cells and exosomesFDA — important patient and consumer information about regenerative medicine therapiesFDA — public safety notification on exosome products (2019-12-06)FDA guidance — HCT/Ps: minimal manipulation and homologous useISSCR — stem cell resources for patientsExosomes in skin rejuvenation: systematic review, Dermatol Pract Concept 2026Adipose-derived stem cell and SVF enrichment in fat grafting: systematic review, Cureus 2025Korea — advanced regenerative medicine integrated management portal

Abijou診療團隊

面診與療程由您所選分院的醫療團隊負責。此處顯示本指南所連結三家分院的代表醫師;實際看診醫師請向所選分院確認。

金德夏 江南店代表院長

江南店代表院長

金德夏

以守住顧客信任的堅定信念與原則,接下來要守的一百年,我們也會一樣不變地守下去。

尹哲洙 明洞店代表院長

明洞店代表院長

尹哲洙

直到最後一刻,都會把顧客的心情放在心上來執行療程。

金在旭 弘大店代表院長

弘大店代表院長

金在旭

再細微的變化也不放過,會用這樣的細膩把每一次都做到最好。

此處為分院醫療團隊資訊,並非本文章的醫學審核署名。

常見問題

療程名稱上的「再生」代表什麼?

它是行銷用的統稱,不是法規分類,單憑這個詞無法確定任何事。FDA也用再生醫療產品作為面向消費者的標題,把細胞類產品與外泌體產品放在一起談,但適用規則並不相同:細胞可能落在361類HCT/P,也可能以藥品與生物製劑管理,取決於加工方式與用途;至於外泌體,FDA載明用於治療人類疾病與病況者以藥品與生物製劑規範。換句話說,這個詞既說不出材料,也說不出加工方式,更說不出註冊狀態。能一次解決這三點的只有一個問題:實際注射的究竟是什麼,請寫下名稱。

什麼是SVF?與在實驗室擴增的幹細胞差在哪裡?

SVF是脂肪組織經處理後取得的含細胞部分,FDA在關於未獲核准的再生醫療產品的病患與消費者資料中,把它稱作脂肪來源細胞。「擴增」指的是另一件事:細胞在使用前先於實驗室培養增殖。這個差別在法規上不是用字問題,因為美國21 CFR 1271.10(a)的判定關鍵在於加工是否改變細胞的相關生物學特性,而細胞有沒有經過培養擴增,正是該判斷所依賴的事實。請確認屬於哪一種、處理在哪裡由誰完成。僅憑這一點,兩個掛著相同標題名詞的療程就可能落在不同類別。

這些材料被說成怎麼作用?公開文獻能佐證到哪裡?

不同材料的設想機轉不同,而公開研究走得比說明詞慢得多。細胞是以細胞的形式輸入;外泌體是細胞釋出的囊泡,本身不是細胞,被描述為攜帶訊號分子;培養上清液則是培養過細胞的液體。就皮膚而言,2026年的系統性文獻回顧篩選1,032筆紀錄、納入21篇,其中多數是體外與動物研究,人體臨床研究約7到8篇,作者也指出囊泡的特性分析沒有公認標準。也就是說,這個領域連方法學都還在建立,諮詢時講得很篤定的作用機轉,屬於仍在研究中的假說,而不是已在人體上定論的事實。

細胞類與外泌體類同時提供時,兩者的差別在哪?

差別首先在類別,其次才談其他;而且本頁引用的任何文獻都沒有把兩者直接比較過。細胞就是細胞,在美國的歸類取決於最低限度操作與同源使用;外泌體是細胞來源的囊泡,FDA載明沒有獲准產品,並指出用於治療人類疾病與病況者以藥品與生物製劑規範。證據也是兩套:外泌體那篇回顧納入21篇、多為臨床前;脂肪移植那篇納入12篇臨床研究,屬於外科情境,且細胞處理方式未標準化。兩套文獻都不支持把它們當成同一個想法的兩種版本。若對方用同一段說明包在一起介紹,代表你問的問題還沒有被回答。

美國FDA的狀況與韓國制度,哪一套適用於我在首爾接受的療程?

兩者回答不同的問題,誰也取代不了誰。FDA文件談的是在美國可以上市什麼:臍帶血來源的造血幹細胞是那裡唯一獲准的幹細胞產品,外泌體則沒有任何獲准產品。韓國的先進再生醫療入口網站談的是境內實施路徑:在指定的再生醫療機構、依經審議的研究或治療計畫實施,適用範圍以重症、罕見與難治性疾病描述。在韓國接受的處置適用韓國的要件,FDA關於美國境內合法性的措辭對它沒有判斷力;反過來,韓國頁面上的名稱也說明不了美國的狀態。請確認你接受療程的地方適用哪一套制度,並把回覆落成書面,而不是停在口頭保證。

這與醫學上已確立的幹細胞移植是同一回事嗎?

不是。共用一個名詞並不代表處在同一個證據層級。ISSCR給病患的資料把已確立的幹細胞治療描述為:針對血液與免疫系統疾病的造血幹細胞移植,以及皮膚與角膜移植——都有明確的疾病適應症與明確的實施場域。美容與抗老用途不在其列。ISSCR也列出應提高警覺的訊號:同一種治療被說成能處理多種疾病、宣稱沒有風險、需要高額自費。這些講的是說明的方式,不是對某家診所的評價,但完全可以拿來對照——尤其當一段說明連材料都沒載明,語氣卻很肯定的時候。

會不會痛?恢復期多久?

本頁引用的資料沒有報告醫美類再生療程的疼痛評分或恢復時間,因此這裡給不出可靠數字。可以確定的是,答案取決於尚未載明的材料與操作方式:若需要抽取脂肪,那本身就是一項獨立處置,有自己的恢復過程;抽血,或只注射一份已製備好的產品,又完全不同。請要求對方逐步說明將在你身上進行的每一個步驟,包含取得材料的環節,以及該環節之後預期會出現什麼。對於收到的回覆,ISSCR還有一條提醒可以直接套用:把「沒有風險」寫進說明,在那份病患資料裡被列為應提高警覺的訊號,而不是令人安心的依據。

術後出現哪些狀況要聯絡診所?返國後找誰?

以下是一般性的術後安全提醒,並不是本頁所引研究得出的結論。出現紅腫擴散或局部發熱、疼痛不減反增、腫脹、滲液或膿液、發燒畏寒、逐漸變大或遲遲不消的硬塊,請盡快聯絡診所。出現呼吸困難、昏厥、嘴唇口腔舌頭或咽喉突然腫脹、視力突然改變,需要立即急診。之所以寫明這幾項,是因為FDA列出的美國境內未獲核准再生醫療產品使用後被通報的傷害中,包含失明、腫瘤形成,以及危及生命的血流感染。出發前請先談定:從境外如何聯絡、返國後由誰檢視照片與紀錄、在本地先到哪一家醫療機構就診。

需要做幾次?

本頁的資料回答不了,而這件事本身就是資訊:材料未確定,就無法從已發表的研究讀出療程安排。頁面上看得到的只有30cc、60cc、120cc三種容量選項與一個一日套裝,並沒有寫明這些數字指的是抽取量、處理量或注入量。請要求把計畫寫下來:需要到院幾次、每次做什麼、容量數字代表什麼、回診是為了確認什麼。一份先定好次數卻還沒定下材料的計畫,只是先回答了比較容易回答的那個問題。

哪些人不適合?病史要主動說明什麼?

適不適合無法從療程頁面判斷,在這個項目上,材料未載明之前連問題都提不完整,因此它屬於面對面評估、結合完整病史所作的臨床判斷。有紀錄可查的是美國未獲核准產品的不良事件:FDA列出的被通報傷害包含失明、腫瘤形成,以及危及生命的血流感染;2026年5月11日關於人體細胞或組織來源未核准產品的警告提到包含死亡在內的嚴重傷害通報,並說明FDA未曾審查或查證這些產品的品質、安全性、純度與效價;2019年12月的公眾安全通知則來自內布拉斯加州通報的外泌體產品相關嚴重不良事件。請主動說明腫瘤病史、免疫相關疾病,以及抗凝血劑或免疫抑制劑的使用情形,並追問對方認為其中哪些與本療程相關、理由是什麼。

文獻回顧說「腫瘤復發沒有增加」,這代表安全嗎?

不代表,而且這兩份資料必須並列閱讀,不能用其中一份去否定另一份。《Cureus》那篇系統性文獻回顧合併12篇研究(隨機5篇、非隨機前瞻7篇),在最長四年的追蹤範圍內沒有通報感染、囊腫形成、脂肪壞死或腫瘤復發的增加。同一篇回顧也寫明自身限制:方法學異質性、細胞處理未標準化、長期資料不足。另一邊,FDA把腫瘤形成列為美國境內未獲核准再生醫療產品使用後被通報的傷害之一。外科脂肪移植領域12篇異質性偏高的研究,既無法證實也無法推翻那些通報,本頁也不朝任何方向下結論。正因如此,必須先載明材料、加工方式與實施情境,這些證據才談得上能不能對應到你身上。

有已經取得核准的產品嗎?

就美國而言,寫得明確而且範圍很窄:FDA把來自臍帶血的造血幹細胞(造血前驅細胞)描述為在美國唯一取得核准使用的幹細胞產品,並載明目前沒有獲准的外泌體產品。不過這份警示通篇沒有觸及美容用途,因此不能被當成對醫美療程的裁決,無論哪個方向。至於美國以外,註冊歸類與認可的適應症都是逐國決定的,本頁也沒有關於該療程在韓國核准情形的已查證敘述。所以可行的一步不是爭論,而是要文件:請對方提供產品名稱、製造廠商,以及依哪一項註冊或哪一套制度使用,並寫成書面。

不同診所的報價要怎麼比?

先把材料與流程對齊,再比金額,因為兩份掛著同一個名詞的報價,可能指向法規類別都不同的產品。請逐項確認:這份報價涵蓋的是什麼材料;細胞是當天使用或先在實驗室擴增;抽取脂肪是否屬於另一項處置、是否另行計費;容量數字代表什麼;包含幾次到院、橫跨多長時間;是否包含回診與併發症處理;能否拿到寫明產品名稱與製造廠商的書面資料。這些沒有對齊之前,兩個總額是在回答不同的問題。一份連材料都說不出來的報價,還不到能夠比較的階段。

這個項目適合什麼樣的人?

這需要當面評估,而在這個項目上,材料確定之前連問題都無法成立。資料只能畫出兩條邊界:ISSCR把已確立的幹細胞治療限定在針對血液與免疫系統疾病的造血幹細胞移植,以及皮膚與角膜移植;韓國的先進再生醫療入口網站則以重症、罕見與難治性疾病描述適用範圍。兩者都沒有觸及美容用途。這種「沒有觸及」不是對該療程的判定,它的意思是:適不適合應由看診醫師在載明材料、說明制度的前提下作出,並留下紀錄。若得到的回應是讓你安心的措辭而不是具體說明,ISSCR列出的警覺訊號,值得在決定之前逐項對照一次。

阿碧珠醫療診所的做事方式

2006年從江南起家,阿碧珠醫療診所現在在韓國全國營運17家分院。品牌標語是「融入日常的肌膚蛻變」。比起一次做很大的改變,我們以能在日常生活裡持續下去的保養為判斷標準。

  • 首爾·京畿·仁川·釜山全國17家分院合計有1,000多名專業醫療團隊成員、350多台經認證的正品醫療設備
  • 只用正品、按正量施作 — 先看狀況,只做需要的部分,不推包套
  • 價格照各家分院公開的官方價目表說明

聯絡方式與交通

電話
1544-0377
↑ 返回頂端

Free Consultation

預約在各家分院

這個頁面沒有諮詢表單。在上面挑好分院之後,到那家分院的網站或官方預約中心自己選時段就好。

  • 不收訂金,也不收線上預付款 — 所有費用在到院時結清
  • 每項療程的價格按分院公開在官方預約中心,出發前就查得到
  • 韓語之外也能用英語、日語、中文應對
再生醫學皮膚療法諮詢與預約